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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8家企业在规定期限主动交待骗汇问题

1998-11-07 来源:光明日报 孙 杰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透露:截至10月30日,全国共有958家企业向外汇局主动交待骗汇问题。

此前,国家外汇管理局曾于10月7日规定骗汇企业48小时内自首者将受到从轻处罚。在规定的48小时期限内,全国共有344家企业向外汇局主动交待了骗购外汇的问题,累计涉嫌金额7.73亿美元和4657万元港币。此后,仍有许多企业表示愿意向外汇局主动坦白骗汇问题,改正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违规违法行为,并要求外汇局延长骗汇企业主动交待问题的时间。国家外汇管理局遂于上月22日决定将骗汇企业主动交待问题的时间延长至10月30日。

据介绍,自10月22日至30日,全国又有614家涉嫌骗汇企业主动交待问题,累计涉嫌金额12.22亿美元和4600万元港币。这样,在国家外汇局规定的自首期限内,全国共有958家企业向外汇局主动交待骗汇问题,累计涉嫌金额共计19.95亿美元和9257万元港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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